渤海早报讯 (记者许鑫)12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加快制定完善负面清单,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会议决定,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对此,本市专家解读认为,天津将设立北方第一个自贸园区的意义重大。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发展研究院教授冯雷鸣针对自贸区名称问题进行了解读:“此次获批的三个自贸区称为自由贸易园区,对此,有人认为和上海自贸区有所区别,其实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也属于自由贸易园区,英文缩写为FTZ,是根据本国(地区)法律法规在本国(地区)境内设立的区域性经济特区。而传统的自由贸易区英文缩写为FTA,是指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单独关税区通过签署协定,在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形成的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特定区域。为避免两者概念混淆,商务部等部门曾专门提出将FTZ和FTA分别译为自由贸易园区和自由贸易区。因此,已经设立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刚刚获批的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园区都属于自由贸易园区的范畴。”
“能够入围第二批、成为北方第一个自贸园区,说明了天津自贸园区的重要性,从目前看,要承担双重国家战略,一个是自贸园区试点战略,另一个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曾参与起草天津自贸区整体方案设计、天津自贸区研究院执行院长刘恩专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家对于天津北方经济中心和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定位,天津的发展要辐射京津冀乃至环渤海,要带动华北、东北、西北这三北地区。而且天津自贸园区在设计之初也是由国家主导。“天津自贸园区方案起草并不是天津单方面完成,而是由商务部和天津市两个小组共同起草,可见国家对在天津设立自贸园区的看重。”
此外,在自贸园区试点内容方面,刘恩专指出,天津自贸园区肯定会和其他几个自贸园区有所差别。“天津会考虑到滨海新区的发展定位,其中负面清单、投融资便利化方面都会是试点重要内容。”
作者: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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