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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4-12-26 22:52:07   来源:中国商贸网   评论:0 点击: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关会计科目、账户及财务报表;公司子公司大成新能源已补缴房产税129,865.11元。该处理结果均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报告期的财务数据。

  2、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苏天会专[2012]35号)。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2012年3月22日,独立董事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和了解,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12年4月18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4、公司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组织财务人员接受专业再教育,加深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及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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