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 > 正文

粤津闽将建自由贸易园区
2014-12-13 22:54:51   来源:海口晚报   评论:0 点击: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措施,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措施,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现代政府;部署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加快制定完善负面清单,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决定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批准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

  会议确定了今年第三批简政放权措施:一是再取消和下放108项主要涉及投资、经营、就业等的审批事项,为创业兴业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为扩大就业助力。二是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等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壮大市场主体力量。三是取消景观设计师等6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推动市场化职业水平评价。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减轻企业负担。会议强调,简政放权改革仍然任重道远,要不松劲、不懈怠、重实效,防止“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聚焦地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出重拳,通过建立、规范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打造公开便捷服务平台,构建激发企业活力的长效机制,给市场让出更大空间。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会议要求,一是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再推出一批扩大开放举措,并将部分开放措施辐射到浦东新区。二是除涉及法律修订等事项外,在全国推广包括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28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6项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措施。三是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会议要求抓紧制定新设自贸园区具体方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调整实施相关法律规定。

相关热词搜索:园区

上一篇:外贸明年仅增5%?自贸区扩容紧急驰援
下一篇:黑山副总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投资大有潜力可挖

分享到: 收藏

右侧版权信息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商贸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商贸网,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商贸网"。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商贸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供稿服务

  所有版权 中国商贸网 通用网址:www.smcnn.com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mcnn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