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小餐馆、火锅店、烧烤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凉皮店、面皮店、小吃店等的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检,凡发现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的,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予以处罚。
近期,陕西、江西、江苏、贵州、四川等地陆续曝出一些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经销户使用、贩卖罂粟壳(粉)调味料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国家禁毒办、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以“零容忍”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禁毒办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等部门,迅速对本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罂粟壳的经营供应、使用等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实地走访排查,加强食品抽检、检测工作,及时发现使用、贩卖生产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