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贸网讯 进出口商品归类难,甚至一些商品在不同海关有不同归类,是外贸企业经常遇到的问题。上海海关24日公布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监管制度改革的八项政策措施,率先在上海自贸区破解长期困扰外贸企业的商品归类难题。
这一名为“归类行政裁定全国适用”的新制度规定:注册在上海自贸区的企业可在货物进口或出口三个月前提出海关归类行政裁定申请,海关一旦受理并作出裁定,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上海海关副关长郑巨刚解释,归类行政裁定将疑难商品归类判例化,相同商品适用同一归类行政裁定有三点好处:一是法律效力高,对企业和海关具有同等约束力;二是进出口前申请,有助于企业预估通关成本,提高贸易可预知性;三是解决归类疑难问题,提高通关效率。
近日,注册在上海自贸区的上海日东光学有限公司提交了一份“偏光片(偏光板)”商品归类行政裁定申请,上海海关据此作出归类行政裁定并对外公布,实现“一次裁定,全国适用”。这是海关系统作出的全国首例商品归类行政裁定。
与“归类行政裁定全国适用”相关的是“商品易归类服务”制度,即率先在上海自贸区搭建电子信息化平台,建立商品及编码大数据库,开通归类智能检索功能,向社会提供通俗易懂、便捷高效的专业服务,帮助企业便捷、高效、准确归类申报,从而提高贸易可预知性,增强企业归类守法自律能力。
据介绍,海关最新推出的深化上海自贸区贸易监管制度改革的其他六项政策措施是:海关执法清单式管理制度,离岸服务外包全程保税监管制度,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制度,“一站式”申报查验作业制度,“一区注册、四区经营”制度,美术品便利通关制度。
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全程保税监管制度,有望更好对接上海自贸区扩区后的功能拓展和产业发展需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链发展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制度,允许大宗商品现货以保税方式多次交易、实施交割,有助于推进大宗商品的协同监管,支持上海自贸区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点商品和产业交易中心,提升上海自贸区贸易能级。
浦东新区副区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简大年认为,海关最新推出的八项政策措施称得上是上海自贸区贸易监管制度创新2.0版,其中既有为上海自贸区发展服务外包、大宗商品、会展经济等新兴业态量身打造的创新举措,也有促进上海自贸区与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的制度安排,还有为解决商品归类难等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而推出的便利化举措和个性化服务,“一站式”申报查验作业等举措有益于推动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含金量高、针对性强、覆盖面广,有望将上海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至新阶段。
据了解,上海自贸区挂牌设立之初,海关总署就出台了18项支持措施。2014年以来,上海海关先后出台落实了23项改革创新举措,并将17项创新制度在上海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