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关于我省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经过近八年的共同努力,秦岭保护力度逐年加大,实现了生态建设、环境建设、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据省发改委主任方玮峰介绍,目前,秦岭地区已有1县、10个乡镇分别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县和国家级生态乡镇,有5县(区)、127个乡镇、94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
通过实施以保护秦岭林区为重点的天然林保护工程,秦岭森林覆盖率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明显增加,2014年4月,我省被列入全国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重点省份。
通过发挥自然保护区作用,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明显加强。目前,共有自然保护区36个、森林公园5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1处。自然保护区面积6360平方公里,占全省保护区总面积的56.3%。2012年以来,秦岭地区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
通过绿色循环发展,秦岭区域经济转型步伐加快。安康市和周至县入选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市县。通过实施移民搬迁,实现人退林进,促进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陕南三市年均治理水土流失2400平方公里、植树造林126.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