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警察的言行举止不仅代表着个人形象,更代表着党和国家政府的形象,如果口出狂言侮辱群众,那只会给政府抹黑,让政府丢脸,更是伤害了群众的信任。笔者认为,有权必有责。作为社会治安维护者,警察必须扛起肩上应有的社会责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才能对得起“人民警察”的称呼。同时,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权力制约,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要完善惩处体系,加强宣传教育,让官员谨言慎行,让“弄死你”类似官员受到严惩。
笔者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自觉摒弃身上的特权思想及戾气,努力加强自身修养,遵法守法。最后须忠告的是,没有凌驾于法制之上的特权,“多行不义必自毙”,若恣意妄为逞一时之气,那就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