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外汇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2015-06-10 22:33:15   来源:大众日报   评论:0 点击:

  中国商贸网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推出《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

  中国商贸网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推出《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两项改革政策,已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为让新政策红利惠及各类市场主体,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在济南举办了山东省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培训会议。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两项改革进一步促进和便利了企业跨境投资资金运作,满足了市场主体汇率避险需求,是深入推进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进程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资本项目外汇改革工作的主要内容。改革将外汇资本金结汇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完全赋予企业,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政策空间,有利于降低社会成本,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记者了解到,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的便利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改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外汇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二是简化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出资确认登记。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非货币出资确认登记和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将外国投资者货币出资确认登记调整为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三是取消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业无需办理外汇备案手续,外汇局通过境外直接投资存量登记掌握国内投资主体全部境外投资权益。四是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存量权益登记,且登记内容、登记时限、审计要求及企业数据报送渠道进一步放宽。对于未按规定办理存量权益登记的企业,外汇局可对其进行业务管控。

  资本金结汇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管理,企业可自由选择资本金结汇时机,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外汇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进行调整。在实行意愿结汇的同时,企业仍可选择支付结汇制使用其外汇资本金。二是明确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及其结汇资金的使用应在经营范围内符合真实、自用原则,对资本金使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如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经营范围许可除外)、偿还企业间借贷及偿还已转贷予第三方的银行人民币贷款,非外资房地产企业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等。三是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区分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四是进一步规范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明确银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承担真实性审核义务。五是明确和简化其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资金结汇及使用管理。六是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如强化银行业务合规性指导与核查,对违规银行暂停或取消其资本项下业务资格,对违规企业可取消其意愿结汇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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