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吴佳丽 通讯员 黄诚) 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市广大外经贸企业,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解答企业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问。本服务平台收集本周企业在服务平台上咨询比较多的问题,推出本期专题,方便企业在办事过程中作为参考。
1.服务平台Q友584***135问:我们是下沙的企业,要申请进出口权,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里登记时,找不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备案机关,请问,我应该如何办理?
群工作人员答:所属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里,备案登记机关请选择“杭州市外经贸局”,表内“备案地区”请选择“浙江省杭州市市辖区”。系统登记完成后,在线打印“登记表”,并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代码证复印件,前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窗口办理。办理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行政服务中心东二楼55号窗口。
2.服务平台Q友819***03问:我们是生产型的外资企业,因公司经营需要,将购进相关产品用于配套出售,需要增加分销经营范围,要如何办理?
群工作人员答:你要办理的是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需要准备的材料为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申请表、经营商品目录清单等。涉及开设零售店铺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对其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商业发展意见及店铺租赁协议、承诺书等。详情请与企业所在区商务局联系。
3.服务平台Q友958***13问:办理外资企业股权质押审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群工作人员答:外资企业办理股权质押,报主管商务部门审批时需要的材料如下:企业申请报告、公司董事会及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决议、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的质押合同、出质投资者的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等资料。你可以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审批机关办理。
4.服务平台Q友155***933问:我们公司刚刚成立,听说外资企业要办理财政登记证,请问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到哪里办理?
群工作人员答:根据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工商注册登记后30天内,应该到企业所在地区财政局办理财政登记手续,并领取财政登记证。
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财政登记表
(6)公司合同、章程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