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和平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就“完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前法定程序”议题,与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司法局等单位开展对口协商。区政协主席潘庆元,区委常委、副区长马桂平出席活动并讲话。
活动中,政协委员介绍了完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前法定程序建设调研情况;政协委员代表针对完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前法定程序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改进措施,提出了意见建议;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做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前法定程序作了发言。
潘庆元讲话指出,落实完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前法定程序是依法行政的关键。要明确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前法定程序“五个环节”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在街道层面设立法律顾问,逐步形成机制体系,灵活工作方法。希望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共同促进依法治区工作再上新台阶。
马桂平指出,完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前法定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要将领导干部法纪教育提上议事日程;要细化工作,总结经验,下大力做好街道社区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