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贸网讯 如果被骗一次,还会继续给对方打款吗?桂东电力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选择这么干。
2012年12月26日,钦州永盛与广州博材燃料有限公司签订30万吨煤炭购销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截至2013年6月30日,钦州永盛购已预付出6480.5万元,截至2013年年底尚未交货。
神奇的是,2014年1月5日钦州永盛与广州博材燃料有限公司再次签订合同,这次是钦州永盛卖煤给广州博材,合同金额为1.21亿元。由钦州永盛开出21.55万吨印尼煤货权,签订合同十日后,钦州永盛1月15日签发货权转移单。
一直到现在,钦州永盛也无法收回货款,委托对方购买煤炭的预付款也扔进了水里。钦州永盛为何在对方不诚信的前提下,还继续和对方发生交易,很难想象这种交易是否真实发生。
对下游客户采取赊欠,对上游客户则用预付款的方式,对一家多年从事商业贸易的公司是非常奇怪的。下游客户如果存心欺骗,可将货物低价倒手卷钱走人,上游客户免费使用资金,又可以迟迟不发货。
钦州永盛遇到了不少类似问题,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审计报告,强调有些预付款转为了应收账款。钦州永盛有好几宗预付款收不回来。
例如截至2013年年末,钦州永盛预付给柳州正菱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78亿元。截至2014年3月26日,已交易金额1.27亿元,尚有余额1.52亿元。
监管部门认为桂东电力2013年11、12月签订了4份采购煤炭、机床合计2亿元采购合同,与下游客户签订了上述货物的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合计2.16亿元,由于正菱集团未履约,已导致无法交付货物。而该风险事项却并没有进行公告。
桂东电力回应,下游客户并没有向其提供资金,订单自然就不存在了,所以也就没有这方面的履约风险。不过这却显示钦州永盛交易的随意性,假若正菱集团履约,那么钦州永盛拿什么让下游买家履约。
在一段时间内预付给同属当地的正菱集团(老板为贺州人)如此多资金,而正菱集团民间高息借贷在当地已众所周知。钦州永盛向正菱集团买煤炭的交易行为也颇为奇怪,钦州永盛选择了一家并不生产煤炭的机械企业买煤。
去年钦州永盛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14亿元,导致2014年亏损 3.65亿元。比桂东电力之前三年赚得还多1.2亿元。
桂东电力2008年控股钦州永盛51%,2009年持有85%,2011年变为全资子公司,2013年亏损1037万元,当时风险还未全面暴露。正是在成为全资子公司的2011年之后,钦州永盛开始狂飙并出了大问题。
如果查询钦州永盛报表,会发现这家公司尽管贸易金额巨大,但并不赚钱,此前盈亏都在千万元之内,2010年钦州永盛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32亿元,净利润只有12.41万元。最夸张的是2012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增加5.6倍,达到28.72多亿元,是桂东电力电力销售部分的两倍还多,但净利润只有385万元。
贸易行业的确存在毛利不高的问题,问题是如果资金快速循环利用,也可以实现较高收益,但钦州永盛完全没有做到。
以钦州永盛2012年报表为例,其总资产为9.07亿元,净资产为4903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7.9%,按道理而言,这个收益水平不高但也不算特别低,但是要看钦州永盛为此承担的风险。
2012年年末桂东电力应收账款余额为5.59亿元,比期初增加135.88%,而预付款项余额为4.68亿元,比期初增加186.8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8.61%。主要原因都是钦州永盛,而且其资金流出多,流入少。
似乎是为了提高营业收入,2012年,钦州永盛出售给广西贺州市桂东燃料有限公司煤炭8350万元。桂东燃料是桂东电力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桂东电力又从桂东燃料处采购煤炭459万元。
钦州永盛3亿元的坏账计提可能只是开始,有些明显收不回来的账务,还要继续计提下去。
还有些交易显得匪夷所思。去年5月5日钦州永盛起诉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15日,金电燃料将2000余万债权转让给钦州永盛。
今年1月份海口市中院审理后认为,金电燃料这部分债权已被金电燃料质押给银行,银行去年3月份已将其冻结。因此,钦州永盛并未获得该部分债权,诉讼请求也被驳回。
桂东电力出具的相关资料显示,从2010年至2013年6月,钦州永盛与金电燃料进行煤炭购销贸易,形成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37亿元、2.75亿元、2.75亿元和8797.47万元,钦州永盛公司已与金电燃料结清购销款项,2013年7月起不再与金电燃料发生贸易业务往来。但不知缘何钦州永盛到了去年还在承接金电燃料的债权。
种种迹象显示,钦州永盛并不像是真的在做贸易,这些蹊跷交易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研究员 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