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
加多宝又被骗了!我见犹怜。
为什么说“又”呢?前阵子“烧烤门”事件中,加多宝很无辜地说,它对@作业本 曾发过侮辱烈士微博“毫不知情”。如加多宝的道歉书中所言属实,此事不是恶意营销,那么我们可以善意地推测,它与@作业本 合作并以“烧烤”为炒作噱头是被作业本骗了,被营销策划公司骗了。上次“毫不知情”可以说是被蒙骗,但这回被骗却是自找的。这是No zuo no die的节奏啊。
媒体报道,香港港骏集团公司董事长庄某波在2013年1月青海省政协会议上认识了加多宝集团董事周某扬,他自称能帮助解决加多宝集团和广药集团的诉讼纠纷问题,从周某扬手里诈骗200万元。2014年3月17日,被害人周某扬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5月1日,庄某波被抓获归案。同年8月13日,庄某波的家属退还港币250万元给被害人周某扬。近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庄某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
这则新闻淹没在最近的很多热点事件中,被很多网民忽略。仔细解读,信息量太大了。首先,案发时间是2013年1月下旬。加多宝和广药集团的纠纷好多年了,涉及好几起诉讼,这个时间点应该正是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虚假宣传案进行中,而且是关键节点。1月29日,周某扬汇款200万元人民币到庄某波个人账户之后两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下达了对加多宝不利的诉中禁令。显然,周某扬是冲着这个案件去的。
其次,周某扬作为加多宝的董事,去找庄某波“摆平纠纷”,当然不完全是个人私事,而是代表加多宝的公司利益。作为一个董事,他没有必要自掏腰包去冒这么大的风险,这个行为的背后自然是加多宝的默许或支持。有人说“摆平纠纷”不一定是为了获得胜诉,也许是为了和平解决矛盾。如果要和平解决矛盾,双方光明正大地坐到谈判桌上就可以,何需私底下偷偷地花200万?花这么多钱的目的会那么单纯可爱吗?
再次,双方联系的场合是政协会议开会期间,庄某波谎称其泉州老乡李某义、李某泼父子能量很大,和某位中央领导是亲戚,其可以通过李氏父子联系广州市委领导万某良,帮助解决加多宝集团和广药集团的诉讼纠纷问题。这样的场合、这样的关系、这样的请托,透露的是权力寻租的逻辑。广州市委领导万某良如今已经因腐败落马,当年真的由他去“摆平”,那广药集团能否胜诉可能真不好说。这不是赤裸裸地用行政去干预司法吗?说白了,就是典型的权钱交易的潜规则。
最后,还需要注意一个细节,庄某波预收200万元人民币,事成之后要收2000万元人民币,加多宝的董事周某扬是同意的,所以在周某扬的预期里,他们是可以花2000万元的代价,取得更大的利益,也许是2亿,也许是20亿。“无利不起早”,“不做赔本买卖”,投入巨资,就是要通过寻租获利,即使是非法的利益。因此在得知200万可能打了水漂之后,他冒着家丑外扬的风险,选择了报案。可惜的是,一则公开的判决,还是把这荒唐的一幕曝之于光天化日之下。
从公安机关的角度而言,这的确是一起诈骗案。庄某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从检察机关的角度而言,这又像一起未遂的行贿案。加多宝董事周某扬向庄某波汇200万的目的是请托,其实是要广州市委领导万某良利用职权便利为加多宝谋取非法利益,“摆平诉讼”,只是他们遇到了一个骗子导致目的客观上不能实现。想当年,加多宝的前董事长陈鸿道向广药集团前总经理李益民行贿300万元港币,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李益民有期徒刑15年;而行贿者陈鸿道却在取保候审期间弃保潜逃,且至今未归案……殷鉴不远,难道行贿已经成为加多宝的企业文化?
加多宝又被骗了,它可以辩称自己是受害者。在前一次事件中,加多宝在道歉信中把责任推给网民的恶意联想,是竞争对手泼污水,这次它会辩解这是有人下圈套吗?一个自称有良知的有责任感的企业,如果屡屡被发现行贿、侵权、侮辱英雄、说谎、媒体公关、道歉耍滑头,那你还会选择继续信任它吗?当身边的朋友纷纷选择用脚投票,不再购买加多宝,这个企业为何没有自知还不反省?商业有商业的规则,法律有法律的底线,面对这些事实,市场也会作出选择。营销再取巧,也比不上消费者的口碑。百年企业,诚信为本,大浪淘沙,始见真金,旁观这些年两大凉茶企业的恩怨,很多事情渐渐明朗,我不觉得像加多宝这样的企业会走得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