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4时许,在河北省宁晋县汽车站西约十四五亩的土地上,记者看到一片繁忙景象:10多名村民冒着高温酷暑正在建房。一大片红砖、红墙在烈日下非常显眼,一旁的水泥搅拌机轰鸣不停……。邢台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宁晋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王中波对记者说:“这片土地就是我们汽车站的用地,我们征地补偿款都付了,但自2014年8月中旬以来,先后有两户闫家庄村民强行进入建房,现在有四五户村民了,再不制止,汽车站的这片用地就要被哄抢完了。”(7月17日 工人日报)
与以往常见的房产公司在公安、土地、建设部门纵容下违法拆迁、建设不同,此次宁晋县长途汽车站工程建设项目7288平方米用地是2007年由河北省发改委批复立项的,并经过县级、省级规划和国土部门的审批,并与闫家庄村、宁晋县西城工业聚集区签订征地协议,将基本地价、青苗补偿、树木和坟地迁移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等一切经济补偿足额一次性地打入了对方指定的账户后获得的。此后,西城区与闫家庄村有关领导还再次找到汽车站,提出汽车站所征的土地原计划安排几户闫家庄村民作房基地,现在村里要把一个窑坑垫平后给这几户作为房基地,并要求汽车站再给予资金援助,考虑到邻里关系,车站又向闫家庄村支付了22.5万元。不过,这依然没有阻止这几位村民来哄抢汽车站用地。
显然,2007年在车站依法取得车站建设用地后,随着地价上涨,西城区与闫家庄村有关领导有些后悔了,于是以打着添窑坑的借口“登鼻子上脸”再次向汽车站讨要了22.5万元,在发现汽车站如数真又给了钱后,变得更加有恃无恐,把垫平窑坑土地卖掉后继续怂恿村民来占汽车站用地。对于村民哄抢汽车站用地事件,宁晋县规划局稽查大队表示曾多次前去制止,也下发过违章建筑处理通知书,但村民说这是村里分给他们的宅基地,我们也没有办法。宁晋县西城区政府一位官员也表示很难协调。
见过强势的城管、公安、建设部门联手强拆弱势群众的合法房产,那么,为什么倒了过来建设执法部门和西城区政府均声称:“没办法协调、制止村民哄抢汽车站建设用地?”显然,地方利益在这里占了主导作用,违法的闫家庄村民在村委会和西城区政府支持下成了强势的一方,法律手续齐全的宁晋县汽车站反成了弱势一方。那么,此次村民哄抢汽车站是谁之错,又是谁在有法不依、为官不为呢?
中国早就是法治国家,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决策,司法部门当依法办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民和政府部门均当“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对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立案。”“证据确凿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出《土地侵权案件行为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认定当事人拒绝、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当提请公安机关处理。认定违法行业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及进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勿庸质疑,没有任何土地使用和建设手续,哄抢汽车站用地的村民是严重违法的,而相关土地、建设、公安执法部门明知村民违法不予立案执行纠正,均属于懒政怠政、“尸位素餐”。值此“四个全面”及反腐倡廉时刻,这些部门与领导该好好红红脸、出出汗了,别等到事件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纪检监察部门找上你,等到那时,利益得失恐怕就不是你的权力所能左右、操控的了。来源:中国网http://csjj.union.china.com.cn/2015/difanglianbo_0717/32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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