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对外报送信息的要求及程序。
整改措施:公司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其他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了信息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及直通车业务等有关内容,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整改时间:已完成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部
(2)你公司需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司未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买卖公司股票违反《证券法》47条的情形进行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增加了对持股5%以上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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