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时间:2014-12-26 22:52:07

未及时更正。你公司子公司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定价不合理自查补交了2011年度增值税、所得税等计394万元,并记入2012年度营业外支出。该笔补税款实为会计差错,且对公司2012年度利润影响较大,应进行追溯调整。

  整改措施:公司已组织财务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会计差错的相关规定,在今后财务处理中,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尽量避免出现会计差错。同时,加强内部审计部对子公司财务工作的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纠正,以减少会计差错的发生。对子公司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补交税款的会计差错,公司将在2013年年报时进行追溯调整。

  整改时间:2013年年报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财务部、审计部

(5)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三角销售情况。你公司子公司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陕西天宏硅材料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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