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时间:2014-12-26 22:52:07

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以此提高公司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维护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保障,为报表使用人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要求财务部门加强日常核算管理和监督工作,内部审计部强化对财务核算的审计,预防控制和杜绝会计差错的发生。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如发现会计差错要及时予以纠正,涉及到已披露的定期报告事项,要立即以书面形式报送董事会秘书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明确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有及时向董事会上报会计差错的责任,若未能及时上报,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

2013年8月6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江苏证监局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13]24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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