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与徐州天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天嘉)
和北京瑞诚盛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诚盛达)签订借款协议。公司向
徐州天嘉提供 450 万人民币借款,瑞诚盛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因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桂红植先生担任徐州天嘉董事,徐州天嘉为本
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月内公司与徐州天嘉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徐州天嘉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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