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控股股东房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时间:2014-12-27 22:28:32

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超30日,中牧总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本公司按照转让价款的0.5%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失。

  3、中牧总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牧总公司按照转让价款的0.5%支付违约金。

  4、标的资产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资产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转让价格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牧总公司按照合同转让价款的0.5%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本公司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中牧总公司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数额。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解决中牧股份(16.44, -0.06, -0.36%)研发资源分散、硬件设施投入不足、研发规划难以统筹布局等问题,2012年6月,中牧股份研究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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