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设备整体迁入中牧总公司于2011年8月购置的研发楼,截止上年末中牧股份研究院一直无偿使用12号楼全部房产及13号楼地下一层至地上三层房产。2014年5月,中牧总公司取得了研发楼的权属证明,研发楼具备了交易条件。为实现公司研发资产的完整性,保证公司所从事研发活动的连续性,同时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出资购买研发楼。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出具了相关意见:
1、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进行了沟通,我们已提前审阅了相关材料,资料基本详实,有助于董事会做出决策。
2、通过对公司提供资料的初步阅读,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中介出具的评估报告,并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购买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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